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一般非法集资的特征有哪些?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三、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
主导型案件: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
参与型案件: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
被利用型案件: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
四、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承诺高额回报
编造虚假项目
以虚假宣传造势
利用亲情诱骗
五、如何识别和防范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
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保监会、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