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监会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吉保监罚[2015]7号)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华亿买球吉林省分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存在虚假理赔的违法事实:
一是2013年安华农险扶余支公司通过虚构或扩大损失制作假赔案进行“无灾返本”赔付,用以返还农户自缴的玉米保险保费。
时任安华农险扶余支公司经理许国春、安华农险松原中支副总经理王继春、安华农险松原中支总经理王爱军、安华农险吉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杨宝平、安华农险吉林省分公司总经理张乐春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二是2013年安华农险扶余支公司通过扩大种植险理赔面积或提高定损程度的方式进行虚假理赔,返还农户所交的家财险保费。
时任安华农险扶余支公司经理许国春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三是2013年安华农险扶余支公司通过虚增玉米保险赔款的方式向村干部支付代办农险的工作报酬。
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修订版)(以下同)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三条,责令华亿买球吉林省分公司改正,并停止接受松原市农业保险新业务一年(自2015年10月12日起至2016年10月11日止);对许国春警告并撤销其任职资格,对王继春警告并撤销其任职资格,对王爱军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杨宝平警告并罚款6万元,对张乐春警告并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