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分公司受到中国保监会
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的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7〕52号)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安华农险辽宁分公司存在未如实上报整治车险市场乱象自查报告和虚列营业费用的违法行为。
2017年8月,安华农险辽宁分公司在《关于整治车险市场乱象自查整改报告》(安农险辽字〔2017〕253号)中未上报下辖沈阳中心支公司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及部分条款费率执行问题。
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经营期间,安华农险辽宁分公司通过列支办公费、业务宣传费等名义变通资金,用于支付节日走访、客户联谊等支出的情况,涉及变通费用金额总计7.02万元。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辽宁保监局对安华农险辽宁分公司罚款20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辽宁保监局对时任安华农险辽宁分公司副总经理刘昱辰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对时任安华农险辽宁分公司副总经理周昌江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华亿买球
2017年11月27日